关于举办三门县文化艺术“浪花奖”美术大赛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三门省市属各单位:
为继承和弘扬优秀文化,挖掘我县美术人才,培育美术新人,推进文艺精品创作,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美术事业,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三门县文化艺术“浪花奖”美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三门县文广新局 三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三门县文化馆 三门县美术家协会
二、美术作品投稿与评审
1、投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三门籍或在三门工作的美术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2、投稿要求:
(1)作品主题:健康向上。反映和谐、包容的当代社会与人的精神面貌,展现新时代中国人民积极创造未来的的美好梦想,描绘祖国大好河山。
(2)作品形式不限: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漫画、剪纸、布贴等均可。最大尺寸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0cm,投稿数量不限。
(3)投稿时间与地址:请各作者于2015年10月15日前,将作品寄、送至大湖塘朝晖路69号三门县文化馆美术室或摄影室收。邮编:317100。投稿时,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并提供电子文档简历。
(4)入展作品展后归还。主办单位对作品有展览、出版权。
3、展览规模:入展作品80件左右,特邀作品20件。
4、奖项设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5、美术作品评审: 由本次大赛聘请省、市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三、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奖金: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3、获奖、入展作者每人颁发入展证书、赠送作品集一册。
4、三门县美协理事以上的作品不参与评奖,作为特邀作品,荣誉展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5、非三门美协会员作品获奖、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三门县美协家协会条件。
联系人:办公室 章 倩 电话:83332175(政府短号650989)
摄影室 陈兴长 电话:13656767933(政府短号657933)
美术室 梅冰泠 电话:13968506595(政府短号676595)
三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