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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农村文化特派员 实施“种文化”活动

上传时间:2010-09-10  浏览量:4077

    文化特派员制度是三门县在近几年“种文化”工作中创建的一项机制,它为繁荣和发展农村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文化品牌,从而引起了省、市及文化部领导的密切关注。2009年12月,文化部、中国群众文化学会和中国文化报在三门县举办了“首届全国群众文化品牌创建论坛暨展示活动”。会上,评出了20个“全国群众文化品牌”项目,三门县的文化特派员“驻点联村”活动名列其中。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送文化下乡”,毕竟不能天天“送”。农村文化需要依靠本土的建设,需要农民群众的参与。既要“送文化”,也要“种文化”,让文化的“种子”茁壮成长在乡村大地,这已成为三门县宣传文化工作者的共识。本着“文化为民、文化惠民”理念,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文化特派员”制度,引导本土文化人才以“驻点联村”的方式开展文化服务。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全县精心组建了一支由县、乡文体干部、各类文艺协会人员、学校艺术类教师以及文化志愿者组成的不计报酬的“文化特派员”队伍。他们以一人联系指导一个村的方式,开展驻村群众文化生活和文化资源调研工作,协助管理所驻村的文化俱乐部,组织和指导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娱乐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
1、提出创新举措,建立领导机构
    提出组建“农村文化特派员”的这一创新举措,源自全省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广泛影响。当时正值贯彻落实全省2008年“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精神之际,县委宣传部和我局经过反复酝酿、商讨,计划通过建立农村文化特派员制度,培育和建立农村文化队伍,理顺农村“种文化”活动机制。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文化特派员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三门县农村文化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宣传部长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农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以及全县14个乡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广新局,负责对农村文化特派员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监管。
2、严格挑选人才,明确工作职责
    我们对农村文化特派员的选拔对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立场;是业务能力强,具有辅导农村文化工作的业务水平;三是实践经验丰富,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较好的群众基础。重点由三类人员组成:一是文化系统内部的专业人员、乡镇文化员;二是教育系统的音乐教师;三是各部门单位、社会上有艺术专长的人员。
农村文化特派员工作在全县乡镇的一类文化俱乐部进行,以“一对一”即一人联系指导一村的方式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为:开展驻村群众文化生活和文化资源调研工作;协助管理驻村文化俱乐部;开展村级文艺骨干培训工作;组建驻村文艺宣传队;组织和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体娱乐活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文化活动等。
3、加强机制保证,落实各项措施
    为了调动各级政府、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建设,三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种文化工作领导小组。从2008年开始,每年召开由县委副书记、县委宣传部长参加的动员会、现场会、业务培训会等各类会议。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三门县农村文化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三门县农村文化特派员工作方案》和《关于派驻三门县农村文化特派员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指导农村文化特派员工作,县委宣传部和文广新局还下发了《三门县农村文化特派员管理办法》建立了县对乡镇的文化特派员工作考核机制和文化特派员的以奖代补机制。
二、因地制宜,组织实施
    1、整合资源,精心组建“文化特派员”队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认真选派农村文化特派员。一是立足资源,精心选才。深入挖掘本土丰富的文化人才资源,在此基础上精心组建一支由县乡文体干部、各类文艺协会人员、学校艺术类教师以及文化志愿者组成的“文化特派员”队伍。二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每年举办“文化特派员”培训班,对100位文化特派员进行上岗培训,切实提高特派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因村制宜,择优选派。在选派过程中,立足农村文化发展实际,注重把各个村的特点与特派员的特长结合起来,做到“因村派人、因人定村”。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文化惠农”活动。充分发挥文化特派员“四大员”(调研员、教练员、管理员、组织员)作用,深入开展“三大文化惠农活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一是开展“师带徒”活动,培育乡土“文艺明星”。在每一个派驻村,精心挑选数名有专长又热心公益事业的文艺骨干分子,进行重点培养,并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发展一批“文化示范户”和“民间艺术能人”。二是开展“办实事”活动,解决农民“文化温饱”。积极引导农村群众向上争取文化项目,切实抓好“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着力为农村群众办好文化方面的实事好事。特别对一些偏远乡村和农村特困户,尽力帮助他们实现“五个一”文化低保,使他们拥有一份常年性适合的读物、一件基本的视听设备、每月参加一次文化娱乐活动、每月观看一场电影、每季度看一场戏。三是开展“种文化”活动,传承民间“草根文化”。建立文化团队,鼓励各种形式的农民自办文化,以农民“自创、自演、自乐”的方式,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积极引导当地农民参加村、镇、县三级文艺演出,努力使“种文化”成果在展演中得到传承和发展。
    3、强化保障,积极构建“联动帮扶”机制。一是建立多方投入机制。采取政府出一点、向上争取一点、企业单位捐一点的办法,政府引导,社会协力。目前全县农村文化建设资金除了政府投入外,还吸引了社会力量参与。台州绿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本金设立“种文化”基金,每年向基金提供银行利息20万元。我们出台了《三门县绿岛文化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基金主要用于优秀农村文化特派员奖励、县级种文化成果展示、特色农民文体团队组建、农村文化带头人培养等方面。二是建立结对共建机制。以“百村结对共建”活动为契机,动员各派出单位每年与结对村开展2次以上文体活动,帮助解决1个以上文化项目建设,着力形成“派出单位+文化特派员+农村”的联动帮扶模式。三是建立创业承诺机制。要求每一位文化特派员驻村后,向村民公开承诺派驻期间所要实施的文化实事项目,然后将其承诺以书面的形式在村内公示,以便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提高工作实效。四是农村特派员内部运作机制。设立特派员活动中心每年开展2次特派员交流、联谊及技能比武活动。建立特派员工作片,以片为单位,组织指导组开展业务指导。建立帮扶制度聘请兄弟村有特长的文化人才专业辅导。五是建立考核和奖励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十佳农村文化特派员”评选活动,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农村文化特派员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不断激发他们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积极性。
三、三年探索,初见成效,
    1、培训了基层文体骨干。 “文化特派员”深入联系村,开展走访调查,发现各类“民间艺人”,培训文体骨干,组建文体队团,经常性地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已组建起腰鼓、排舞、太极、木兰、合唱、舞蹈、戏曲等十多个门类的120多支文体团队。培训的200多名土生土长的基层文化骨干已活跃在农村,昔日的农民成为了舞台的主角。有 38名“民间艺人”脱颖而出,其中有4人被确定为台州市首批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在基层文化骨干的带动下,农村文艺创作精品不断,2009年,《金秋蟹乡黄》、《走进时尚》等一批由农民群众组队参加的表演节目获得了台州市“百镇千村种文化”优秀节目展演大奖。恢复整理的非遗项目“下谢渔灯”参加了浙江省第二届龙舞大赛。帮助花桥村建设非遗成果“花桥龙灯”展示馆。
    2、盘活了基层文体资源。针对基层文化阵地利用率偏低的情况,文化特派员进驻农村后,协调各方关系,综合各类基层文体资源,提高基层文化俱乐部利用率。如珠岙镇西陈村的基层文化俱乐部,整合了村办公楼、村老年活动中心、“农家书屋”、“云林影院”、村远程电教点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点等多种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基层文化俱乐部的作用。农村文化特派员在盘活基层“硬件”资源时,更将县级文化部门“送文化”的软件资源以最佳方式配置到联系村,将“图书漂流”方式引入联系村的“农家书屋”。
    3、丰富了基层文体活动。文化特派员充分利用自身的特长和部门优势,组织开展了农民文化节、农民运动会、“文艺老区行”、乡镇“种文化”联欢晚会、农民排舞比赛、农民铜管乐比赛等一批特色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2009年,文化特派员联系村共举办各类文体活动近200场次,各类队伍人数约3000多人,人数最多的一支队伍(高枧村排舞队)达300多人,参与活动人数达10万多人次,让农民朋友在享受文化的同时,也找到了自我展示的机会。乡间舞台上,跳着现代舞蹈的漂亮演员,是种菜养猪的村姑。声情并茂唱着流行歌曲的,是田间地头的庄稼汉。以前“送文化”下乡时,农民是观众,现在“种文化”活动中,农民成了主角。 
    源于农村,长于农村,盛于农村。我们相信,农村“种文化”活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必将更加蓬勃地开展,取得更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