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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民营剧团现状调查及对策思考

上传时间:2010-06-10  浏览量:3749

    民营剧团作为地域民俗文化、特色文化的代表性组织,具有地缘、业缘性,对群众具有亲和力及文化渗透力。近年来,我县民营剧团在丰富农村文艺舞台、繁荣戏曲艺术、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及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现今文化的快速发展中,当前,如何促进民营剧团更好地成长壮大,有效发挥民营剧团农村文化建设主力军的作用,发挥民营剧团在培育乡村多元文化上更加积极的作用,是我县文化建设中应当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县民营剧团现状分析      
    我县民营剧团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始终坚持“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理念,从散到聚,从粗到精,走出了一条乡村特色的发展道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在文化主管部门登记在册的民营剧团有24家,从业人员七百余人,单位数量占到整个台州市民营演出单位的百分之三十左右,且剧团大多经营状况良好。在这些剧团当中,拥有台州市民营剧团工作者协会会员单位7家,其中协会副会长和理事各一名,省行业协会理事会员单位2家。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中国文化报等新闻媒体对我县的小百花越剧团、越剧二团等优秀剧团作了深刻的报道,中央七台还专门摄制了《乡村戏班》短篇介绍了我县越剧二团的发展情况。文化市场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县民营剧团演出场次合计5768场,平均每团演出240余场次,演出总收入1094.5万元,观众人数达600万余人次。这些民营剧团长年进山村、上海岛、下农村,演出遍及台州地区各个乡村及周边的宁波、温州等地,为广大群众提供健康丰富精神食粮的同时,也创造了可观的收益,成为我县文化产业发展的一大特色。
    (一)办团形式多样,聚集明显。
    我县民营剧团均为个人独资所有制形式,出资人往往就是法人代表或主要经营负责人,日常管理和演出承接等工作基本上以演出经纪人(一般就是剧团团长)为中心,采用“自愿组团、自主经营、自备设施、自定分配”的办法进行组织,没有政府的一分拨款,完全依靠自己在演出市场中创造效益。剧团大致分为常年性和季节性两种,其中演出时间在八九个月以上的常年性演出剧团有19个,演出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季节性剧团5个。我县民营剧团的聚集现象比较明显,主要分布在城关周边的沙柳和亭旁乡村,其次是健跳港南岸——花桥和小雄、泗淋一带。如沙柳镇金板山村,二百余户人家的村子,几乎人人都会吹拉弹唱。过去,村里有七八个业余剧团,比较零散;近几年,村里组合成3个阵容整齐的民间职业越剧团,仅演员就有近百号,还有数十人在周边地区的剧团演戏,成了远近闻名的“戏窝子”。
    (二)善于市场调节,定位准确。
    民营剧团的演出市场主要在农村,农村有着广泛的戏剧基础。民营剧团从团长到一般演职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最了解农民,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民营剧团千方百计地面向市场,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来组织演出。他们为农民写戏演戏,满足了农民渴求文化生活的需求,同时也为自己的生存发展开拓了一片坚实广阔的演出市场。农村演出市场具有自身的特点,文化需求比较旺盛,但文化消费能力相对较低;消费主体比较分散,却崇尚聚会式的集中消费方式;日常性文化消费疲软,但节庆、婚丧活动时的文化消费强劲,针对农村演出市场的实际情况,民营剧团大多随行就市,根据演出季节的变化和市场行情定价,演出实行的是包场制,村民自由进出看戏,既保证剧团的经济利益,又符合广大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演出剧目丰富,生产快捷。
    民营剧团面向群众,演出剧目灵活多变,你点什么,我唱什么,村民的要求就是剧团的标准。为满足农民戏迷的要求,民营剧团开出了花样繁多的“菜单”,诸如生日戏、周岁戏、寿年戏、体面戏、吉利戏、彩头戏、庆贺戏、造屋戏、乔迁戏、庙会戏、菩萨戏等等不下20种,尤其是“路头戏”,一个故事一出戏,根据观众所需可以编演上百出戏。在民营剧团,一个新的剧目只要导演把提纲说一说,相关演员按提纲分行档凑一凑,即可边排边演,边演边排,排演新剧目所需的时间短,生产快捷,可以快速地适应广大农村市场的演出需求。
    (四)运行机制灵活,分配合理。
    我县民营剧团主要实行团长负责制、演员招聘制和全员责任制等责、权、利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团长在整个剧团中既是领导者,又是演员招聘、薪酬分配、演出承接等日常管理的实施者。演员招聘途径广泛,大多通过演员之间相互介绍,或从绍兴、河南等地招收一些艺校毕业生充实到剧团中来。团长与演职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根据演出情况,有以合同等书面契约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也有只采用双方口头协议方式的,相对自主性较大。剧团薪酬分配严格实行按劳分配,演职员的自身利益与剧团的整体利益紧紧捆在一起,树立了“演出才能出效益”的市场观念。演职人员工资根据所处岗位和艺术水平,以岗定酬,分配形式有底分制、包月制、包日制或拆帐制等。如在一个中高档的民营剧团,一位表演上乘的主角可以拿到10多万的年薪,生、旦、净、丑和主胡、司鼓等骨干演职员年收入超过3万元,而普通演员一年却只能领到2万元,甚至更低。不论采取何种分配形式,核心就是多劳多得,对民营剧团的演职员来说,成为“名角儿”的机会很少,按劳取酬无疑体现了公平,且最有吸引力,有利于调动演职人员的积极性。
    二、民营剧团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观十几年的演出市场,我县的民营剧团不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得到了极大的提升,涌现出如泳洲越剧团(越剧二团)、小百花越剧团等实力较为雄厚的演出团体。但近几年来,我县的民营剧团不仅数量发展出现徘徊,质量的提升也未出现实质性的变化,依然局限于家族式的粗放管理。作为一个自发性组织的民营剧团,虽然在办团形式、运作机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也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不足和缺陷。
    (一)演艺人员匮乏,演员流动性大。一是人才来源缺乏,演艺人才紧缺。我县民营剧团队伍总体质量不高,演职队伍中缺乏有实力、会创新的演员,剧团中的大部分演员是出于对越剧的钟爱和自身的艺术天赋,在家庭和亲友的带领下直接进入剧团成为演员。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不断扩大,待遇不断提高,就业门路不断拓宽,农村女青年从艺的积极性受到很大的影响,民营剧团演员的后继人才出现明显不足。二是人员流动性强、随意性大,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由于民营剧团本身缺乏规范的运作,对演员没有按照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实施规范的社会保障和人员管理机制,这些都导致演职队伍的不稳定性。一些剧团自己带班培养出来的演员,也经常跳槽。许多团不敢参加各类会演,担心演员获奖后要求提高演出报酬或被其他剧团挖走。
    (二)演出市场竞争无序,市场混乱。一是市场营销手段落后,演出经纪人队伍不够规范。目前我县没有正规的演出管理经营机构为民营剧团的演出市场牵线搭桥,营销手段主要停留于“靠关系、靠熟人找市场”的层面上。演出经纪人是民营剧团走向市场的重要桥梁和渠道,但大多演出经纪人未经过岗位培训和职业资格考试,也无营业执照,更未到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他们主要通过介绍民营剧团演出,收取戏金一定比例的介绍费。这无形之中为一些不法经纪串通当地势力,控制戏源和垄断演出市场提供了可乘之机,也给演出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二是剧团与剧团间相互压价或以次充好。有些剧团为争市场,违背市场规律,互相压价;有的剧团更是打着大剧团的牌子(比如农民群众心目中喜闻乐见的“小百花”)承揽演出,弄虚作假、欺骗观众,既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又侵犯了别的剧团的名誉权。
    (三)剧团创新意识弱,资金缺乏保障。农村市场的简约化、低层次和消费扩张不足,加上没有现代化、规范化建设的市场需求,使许多民营剧团主观上缺少创新求变的动力,他们往往奉行“借来主义”,依葫芦画瓢,缺少既有一定思想性和艺术性,又通俗易懂,适合于农村演出,能让群众接受和喜爱的剧本。这样的结果只能萎缩了受众面,使得演出受众大多局限于中老年观众,并且很难培养出新的观众群体。近几年来,虽然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出台了多种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民营剧团的创新建设,促进农村演出市场的发展,但总体上更多地停留在原则号召、精神鼓励层面,缺少具体的政策。此外,民营剧团的演出没有财政资金的投入,剧团的演出收入主要用于养人,而用于剧团设备投入更新、剧本创新编写等软硬件方面的建设费用极少。
    三、发展我县民营剧团文化产业对策与措施
    我县民营剧团未来的发展,要充分发挥数量规模上的优势,提高品牌意识,只有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再营造政府重视、剧团努力、社会宣传、群众监管的良好氛围,民营剧团才能破难发展。
    (一)加大扶持与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着力处理好民营剧团自主发展与政府引导的关系,为民营剧团的良性发展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一是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把民营剧团作为创新服务对象,探索信用贷款担保机制,给予民营剧团小额贷款的融资保障。二是建立补贴机制,按照演出场次或其他形式对民营剧团给予适当的补助,对剧目创作、参加各类重大艺术活动获得好名次的剧团给予资金鼓励。三是加强对民营剧团的管理力度,对剧团投资、收益分配、演员招聘、演出经纪人等文化演出市场要素,进行政策上的引导、管理上的指导和业务上的辅导,帮助他们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动和促进民营剧团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民营剧团自身建设,提高综合实力。一是健全民营剧团人才机制。尝试民营剧团与艺术院校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式,积极探索建立艺术培训基地。开展岗位培训,提高演职人员和经营管理者的素质,整体提升民营剧团演艺人员技能。建立演艺行业劳动用工推荐制度和用工保护制度,稳定剧团演职人员队伍。二是示范带动,扩大演出面,提高演出质量。加强示范性剧团的建设,以点带面,提高民营剧团演出生产质量,切实提升受众的品位。在政府组织的活动中尽量购买民营剧团的服务,在传统节日、重大赛事、庆典节会等各种公益、商业演出活动中邀请其参加,为其创设自我展示、技艺交流服务平台。如泳洲越剧团凭借自身的实力在2009年台州市的政府采购中竞得了十一场演出。三是鼓励创新,建立考评机制,规范演出市场。依托“文化三下乡”文艺演出平台,适当推出民营剧团,通过招投标方式,激励民营剧团创作优秀剧目,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剧团的综合实力。通过行业协会对民营剧团的定性、定量等级考评,提高我县民营剧团的整体素质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培育、引导演出市场的龙头企业和行业典范。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在我县农村,经常会有三五成群的越剧爱好者聚在一起自拉自演、自娱自乐。每逢节假日或晚上空闲时间,在城关蟠龙公园、珠游溪北岸都会发现越剧戏迷们自发组成的“临时演出剧团”。这种群众自发的、原生态的戏曲文化存在模式充分体现了目前民间文化呈现的自发性、原生性及结构不完整性的发展趋势。因此,社会各界应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参与民营剧团建设,在各类会演比赛和各种理论研讨中加强农村文化资源研究,将剧目内容的先进性和广泛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剧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兼丰的目的。如越剧二团《汉文皇后》、《三美图》和《太婆碗》等一些优秀剧本,富有深刻的教育意义,寓含一定的哲理,既能体现民营剧团的自我创新,又能在日常演出中起到启迪群众心志、醇化乡村民风、提高受众素质以及稳定社会的作用。
    (四)加大监管力度,发挥行业协会作用,规范演出市场秩序。以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为目的,以规范农村文化演出市场为抓手,形成监督网络,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强化监督,网络化监管。加大打击无证演出力度,彻底查处违法经营,净化市场环境。以社会监督管理为依托,构建大众化的监督网络体系,积极吸收文化站人员和村老年协会会员担任农村文化市场监督员,将监督网络延伸到乡镇和村,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强化农村演出市场不良行为监督举报力度。二是完善机制,协会化管理。建立社会群众监管长效机制,引导组建县民营剧团工作者协会,充分发挥民营剧团行业组织的作用,面对演出市场的萎缩、演员工资的上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剧团运转,低成本高效益地促进民营剧团的健康发展。